周睿鸣  | “厚码”:社交媒体可见性想象与表达策略对微博账号“@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经验考察
2023-01-20 0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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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章来源于未来传播期刊 ,作者周睿鸣、 王祎琛

2022年第6期

作者简介

周睿鸣,男,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王祎琛,女,硕士研究生

摘要:社交媒体用户如何在公共空间中能动地调节传播行为的可见性及其边界变动?束缚性公共表达如何折射我们对社交媒体可见性的想象?“厚码”这一意象可概括传播主体在社交媒体中想象其可见性并以匿名策略表达的过程。该意象历史性地展示了社交媒体成为日常媒介使用的渠道以后,作为传播主体的互联网用户对传播实践之公私边界的区隔,折射了一部分互联网用户可观的数字媒介素养和对社交媒体中介可见性的能动实践。不过,意在深度掩藏的厚码也揭开了互联网用户在数字媒介高度不确定变迁中应对预期外的传播后果时采取的实用主义的社交回避。

关键词:社交媒体;可见性;厚码;社交回避

正文

前言

“@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社畜茶水间”等粉丝量高达百万的微博账号是近年来依托微博这一平台新兴的一类求职、学业发展类细分领域“树洞”型自媒体。当面临求职和升学选择困境时,许多网友将自己所处的困境写成一段简要的介绍文案和一张包含个人信息的表格,以私信的形式向上述博主“投稿”,请求博主将他们的职业或学业选择困惑匿名公开发布,请求大家给出建议。在社交媒体匿名求助过程中,平台用户行为出现了有趣的悖论:一方面,投稿人希望通过这个有中心色彩的微博账号,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以匿名的方式呈现在基数庞大的账号粉丝面前,帮助自己在隐私受到保护的情况下作出利益最大化的职业或选择。例如:“虐虐你好!机械大类,工作OFFER求助!麻烦厚码。关注你很久了,第一次投稿。因为马上可能就会面临一个单位的签约,所以想来看看大家对这几个工作机会的意见……”[1]

文案中的“厚码”与网络用语“披马甲”有着相似的意涵,社交媒体语境下的“马甲”往往指用户使用多个用户名或模仿/伪造其他用户与他人交流。对投稿人来说,由于求助信息由拥有较大粉丝量的博主代发,其他社交媒体用户很难找到求助者的个人账号、定位其个人身份。但另一方面,此类匿名求助内容并不是完全去身份化的,匿名措施失效(也即网友俗称的“掉马”)的情形经常出现。匿名投稿人有时会积极“现身”评论区,自愿让渡部分隐私来置换相关信息,甚至获取部分社会资源。此外,有时网友们通过投稿内容能够“还原”某些被模糊处理的个人信息,甚至“拼贴”出匿名投稿人的真实身份。

那么,在线求助者为何不选择直接在各个社交媒体平台个人去中心化账户中进行公开讨论,要选择向某一具有中心色彩的微博账户匿名投稿?人们如何抉择哪些信息可见?为何有时会更改可见信息的范围,在交流中主动暴露自己的身份或释放更多个人信息?笔者希望基于对上述社交媒体平台匿名求助行为的经验考察,探讨社交媒体用户对其可见性的想象如何影响其表达策略。

(图片来源于网络)

01

文献综述

哈贝马斯是公共领域这一概念的重要倡导者。他将公共领域框定为介于国家机器与家庭私人空间之间的领域:公共领域由私人个体组成,人们在此对社会问题进行理性自由讨论。英国社会学家汤普森注意到,哈贝马斯论述的公共领域是在口语交流和面对面互动的前提下提出的。汤普森将公共言说“被他人看到和听到”的状态概括为“可见性”。在面对面互动中,可见性与个人视力和所处环境的空间和时间属性有关,且具有对等性。随着传播媒介的发展,可见性打破了时空限制。汤普森将大众传播媒体、互联网等媒介的互动过程中的可见性称之为中介可见性:中介可见性中的传播活动不再受时空限制,而是由传播媒介的特性、社会环境以及技术因素(摄影机角度、编辑过程和组织利益)所塑造,同时也影响事物被呈现和理解的方式;可见性不再对等,大众媒介使视觉呈现单向的特征。[2][3]

随着大众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增强,汤普森把中介可见性拓展至对公共领域的讨论中,认为要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传播媒介的发展如何改变甚至重塑公共领域的问题。汤普森指出,在传播媒介日益发达的当下,公共领域已经脱离物理空间的限制,成为复杂的信息流空间,由非空间化的、非对话性的、无限可见的中介交流所构成,公共领域“越来越与媒介(特别是电视)制造的不同类型的事物相关,并通过媒介达到预期目的”。[4]汤普森认为,公共性并没有因现代传播媒介的发展而衰落,反而被现代传播媒介活动中形成的中介可见性所重构,可见性就是公共性。[3]

在互联网技术和社交媒体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汤普森在面对面互动、中介互动与中介准互动这三种互动形式之外提出了第四种互动形式——中介在线互动。它具有对话性和多对多的互动性质,社交媒体是中介在线互动的典型环境。[5]在社交媒体环境下,任何人都能较为容易地传播图像、信息和其他符号内容。因此,在中介在线互动中,中介可见性的单向视角向多向转变,每个目击者都成为潜在的证人。这一方面使政治权力更易被公众感知和监督,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政治权力的行使处在一种全球性的监督之下;[4]另一方面,汤普森参考戈夫曼拟剧理论中对行动“前区”和“后区”的划分,指出在中介准互动和中介在线互动中,后区行为渗入前区的情况很容易发生,如失言、骚乱、泄密与丑闻事件。[5]可以看出,汤普森承认可见性扩大存在内在风险,即媒介发展导致公私边界日益模糊:公共和私人领域作为信息和符号领域的重构,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物理空间,并与不断发展的通信和信息流技术日益交织在一起,创造了非常不稳定的状况。在这种状况下,公共和私人之间的界限是模糊和不断变化的,且处于不断的协商与争斗之中,人们更难对其隐私进行控制,[3]并围绕使别人或自己可见的符号权力开展争夺。[5]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社交媒体中介可见性的实证研究主要从可见性赋权角度出发,聚焦民众自我书写,探讨底层传播主体的自主传播实践,进而强调社交媒体的公共意义;[5][6]国外研究者则对社交媒体中介可见性持批判态度,关注数字技术对用户可见性实践过程的影响。[7] [8]不过,有关可见性实践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社交媒体的赋权意义及公共潜能,对社交媒体用户可见性实践过程中如何主观感知公私边界的经验研究较少。另外,汤普森聚焦讨论传播主体如何使信息“可见”,强调可见性的公共意涵,却没有回答是否所有可见的信息都具备公共讨论与审视的必要和价值。我们以在线匿名入手继续讨论用户基于可见性想象的表达策略。

匿名是人类存在和日常经验的一部分,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匿名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条件。在线匿名行为已经在计算机中介传播研究领域得到了较多的经验检视。匿名状态对网络用户行为的影响是关注焦点之一。诸多研究表明,在线匿名往往与去抑制相关联。去抑制与抑制相对,是指在某些外界因素下,内在自我意识状态、社会规范等对行为产生的束缚作用下降。[9]一项对成年人网络欺凌现象的经验研究证实,社交媒体匿名与社交媒体深度使用促进了社交媒体中网络欺凌的社会学习过程。[10]埃利森等对22位美国青少年进行了关于线上匿名策略的半结构访谈,发现匿名发布有助于规避离线环境中的限制性社会规范,使人们能够讨论线下难以启齿的话题,实现较弱关系的互动。[11]还有一项关于媒体内容争议性与在线分享行为的研究表明,对于有争议的社交媒体内容,匿名分享的可能性将比公开分享的可能性高出3.2倍。[12]

笔者注意到,目前关于在线匿名行为的经验研究大多将匿名视为较为静态与二分(匿名和可识别)的术语,关注网络匿名对网络交往个体带来的影响、社交媒体用户匿名行为与自我披露行为之间的关系等,而对信息匿名这一行为背后的主观感知缺乏经验考察。学界普遍认为在线匿名是危险的,存在问责和可靠性上的问题,关于此类匿名状态对在线公共讨论正向影响的研究仍然较少。但随着社交媒体日益渗入日常生活,社交媒体的匿名功能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高互联网用户在线获得社会支持的可能性,为用户规避污名化风险。[13][14]

综上,本文以中介可见性为核心概念,以可见性想象作为社交媒体用户的主观感知,尝试将其与匿名求助这一表达策略入手,考察技术上可行的公共空间与传播可见性实践中“应当(不)可见”的边界及其变动过程,以探索有选择的公共表达如何折射我们对社交媒体营造的公私边界的想象。这一核心问题可具体表述为:(1)社交媒体用户如何划定信息匿名与可见的边界,采取了什么策略维系这一边界;(2)用户如何评估匿名发言的可见性风险,在什么条件下以自我披露等策略改变信息的可见性边界。

截至2021年12月19日,“@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微博账户共有粉丝153.4万,转评赞量达3098万,微博认证其为“热门教育博主”。在该微博账户的置顶微博中,匿名求助类投稿被统归于微博话题“#pitd互助#”之下,且“@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强调,具备“内容充分信息完整”且“对同辈人有参考意义”的投稿会被优先发布。“@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的粉丝基础大,匿名投稿发布量多,发布频率规律,且求助议题主要集中于升学与求职两块内容,故本研究拟用访谈的方式收集资料。通过互联网招募,本研究以目的性抽样访谈了16位曾通过“@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匿名投稿求助,且投稿通过审核被发布的被投稿人。

为确保线上招募受访者提供经验材料的真实有效,笔者访谈前要求被访者提供求助博文链接,以及被访者向“@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投稿求助信息的微博私信截图,对被访者是否确为匿名求助者进行了身份核验。经统计,16位被访者中有5位男性、11位女性,年龄在22~26岁,多数为研究生在读(87.5%)。本研究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通过微信语音进行线上访谈,向访谈对象提出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向“@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账户进行匿名求助的动机。第二,如何在匿名求助中描述当下的求职/求学困境;哪些信息有必要模糊处理,采取了哪些措施模糊处理,这样的模糊处理是否对网友讨论效果的预期造成影响。第三,是否有“掉马”(即匿名措施被迫失效)或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暴露投稿人身份的经历;主动改变匿名状态的动机是什么;如何看待匿名措施失效的风险。

02

发现:动态调整的选择性可见

(一)想象受众与自我披露

根据受访者自述,他们选择向“@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投稿的首要动机源自获得特定群体广泛关注的可见性需求。通过对自身线下社交资源和线上个人账户可见性指标的度量,受访者认为自身在线下和社交平台上的可见度较低,判定仅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等个人社交媒体账户进行求助并不能获取足量的社会支持,需要借助具有较高可见性指标的博主强化求助话题的可见性。同时,为了逃避他人对自己在线行为的监视与窥私,求助者希望弱化或取消自身在在线求助情境下作为主体的可见性,以身份遮蔽的方式避免将求助信息与个人身份相连。

受访者不仅对“我是否广泛可见”在不同社交媒体账号上产生的潜在效能进行评估,而且,“被谁看见”也成为受访者投稿的动力。在线上空间中,社交媒体用户对自身行为的观众有着高度意识,用户的自我披露行为受制于脑海中网络节点的想象受众。[15]这一节点虽不像大众媒介那样具有垄断色彩,不处在传播渠道中毫无争议的中心位置,但通过想象受众,被选定的网络节点产生的社会影响可被推定、赋予想象的中心性,与一般意义上的寻常社交媒体账号相区别。虽然受访者不能清晰了解“@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的具体粉丝画像,但在投稿之前,他们对其内容生产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观察,推定该账号的粉丝群是其投稿内容的目标消费者:“我觉得和我差不多年龄段的人、可能和我从事同一个行业的人关注这个微博会比较多,然后能够用这个方式找到更多能帮我提意见的同学。”(受访者DD)

在完全开放的社交媒体平台上,虽然任何人都有可能观看用户的在线行为,但社交媒体用户需要一个比“任何人”更具体的受众概念,以选择在线自我披露的策略,在缺乏关于受众的某些知识的情况下,用户从社交媒体环境中获取线索来想象社区。[16]受访者基于社交媒体平台外置可见性指标,以及自身的社交媒体使用经验、对投稿账号的日常观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期自己在不同平台上通过不同方式进行的线上表达是否被看见、被谁看见。他们将自身社交媒体账号与“@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的社交媒体行为可见性范围以及受众群体性质进行了比对,以强化求助信息在特定群体中的可见性需求为动力进行线上投稿。

(二)线上线下的关联与可见性的调节

网络数字技术的发展开辟了获取信息与交流的新途径,但同时也为网络跟踪(cyberstalking)提供了机会。[17]根据访谈结果,部分受访者在对较为私密的个人问题进行求助时,希望能够保持个人身份完全匿名的状态,降低被追踪侵扰的风险。他们拒绝在个人社交媒体账户公开发布个人求职和升学信息。受访者YX称自己曾考虑过在豆瓣小组使用个人账号公开发帖求助,但基于身边人被网络暴力的经验,还是放弃了。向树洞博主投稿的匿名性体现在求助者的自我披露内容均由博主代为公开发布,投稿信息与求助者的个人身份(线上和线下)完全断开连接,从而达到完全匿名的隐身效果,能够尽力避免遭受网络跟踪等隐私泄露的风险。但在该情境下,匿名求助者线上的可见性被弱化甚至取消,换句话说,如果想保持自身的不可见状态,就无法与网友自如、即时地互动讨论。

另有部分受访者认为,使用个人社交账户公开谈论求职升学信息会对个人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这样,树洞博主的匿名求助渠道便成了逃避现实人际交往压力的庇护之所。社交媒体突破时空限制,使得用户能够随时监视好友的在线行为,而某些在线行为可能导致线下人际关系的崩坏。受访者QH表示,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自己的选调生结果,可能会让别人觉得自己在“秀优越”,害怕自己会被他人“指指点点”。受访者GQ认为,自己拿到工作录用通知时还有一部分同学没有找到工作,如果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公开发求助信息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一些压力,认为“这样很不好”。

在社交媒体中介可见性明显扩张的同时,网络世界的藏私空间被大大压缩。受访者们已经认识到在线藏私的难度,对社交媒体公开发帖的匿名性质抱有消极的态度,意识到网络社区也并不是“虚拟社会”的乌托邦,线上线下的世界互相渗透关联,[18]在线行为需要受到各方目光的监视和现实社会(非)正式规范的约束。通过向“@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匿名投稿的方式,匿名求助者将在线表达行为与个人身份、现实人际关系断开连接,通过对投稿信息的编辑决定信息披露的范围,在讨论求职、升学话题时放弃或弱化自身在线上公共领域作为主体的可见性,试图逃避监视与窥私。受访者虽然已经通过匿名投稿的方式将求助内容与个人身份断开连接,试图在扩大求助话题对特定群体的可见性的同时逃避他人对自身求助行为的监视与窥私。但在发起求助的过程中,受访者感知到这种可见性的不稳定性,它并不能完全使其以自主选择的方式可见;同时,他们仍无法摆脱对监视的想象,害怕匿名措施失效。

根据笔者对“@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中求助类投稿的观察,升学、求职类求助往往包含大量似是而非、不甚明了的个人信息。匿名求助者不仅没有在博文中透露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与个人真实身份密切相关的内容,而且往往模糊、隐匿自己就读的学校专业、拿到录用通知的公司名称、薪资待遇等信息,如仅写“985”“211”这样以国家级高校建设计划暗示的高校等级与排名,将公司名称写为“某行业龙头”等。模糊、隐匿的具体做法取决于信息的组合能否被定位到个人真实身份:“如果写出公司名字的话……你不知道上网冲浪的都是哪些网友——或许有你的HR(企业招聘人员),他(代表公司)跟你签订的offer(劳动合同)有一些会有保密协定,(要求)你不能透露公司给你的工资是多少,不可以去讨论具体你拿多少钱、我拿多少钱。这种规定一旦你违反可能会面临辞退等情况。出于这个考虑,我会把公司的名字模糊(处理)了,因为对我而言有风险。”(受访者YX)

社交媒体环境营造了透明的社会性空间,使得可见性的生产更隐蔽、彻底,更具生产性,“造成了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19]在求助信息中,模糊不清的有限表达反映出匿名求助者的焦虑情绪。虽然求助者们能够在脑海中勾勒出求助信息大致的观众群体形象,但在庞大且完全开放的在线空间中,即便点赞、评论、转发行为可以追溯至特定个体,但浏览行为依然在暗处进行。他们无法确认到底是哪些个体在观看他们的求助行为,从而想象仍有某些能够识破自己真实身份的隐形观众(invisible audiences)[20]在暗中监视,导致自己身份暴露、秘密被窥探,进而受到惩罚,如工作合约失效、失去竞争优势等。这种“你不知道上网冲浪的都是哪些网友”(受访者YX)的想法或可用社交媒体用户的“想象监视”(imagined surveillance)解释——“想象监视”意指个人如何设想可能在整个社交媒体生态中发生的审查,及其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机会。[21]

(三)隐私计算下的理性选择

访谈资料显示,当线上匿名求助引起网友围观讨论时,部分匿名求助者会取消匿名或降低匿名程度,以求助人的身份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将完全匿名状态转变为部分匿名或非匿名,终止自我披露行为与个人身份断开连接的状态,恢复或强化自身在公共领域作为主体的可见性,调整自我披露信息的范围。这是社交媒体“隐私悖论”(privacy paradox)的写照。

隐私悖论表现为用户在使用社交媒体时担忧个人隐私风险,但并没有在网络社交中实践隐私保护行为,而是比预期分享更多个人信息。[21][22]当匿名求助者的有限表达引发网友争议、影响讨论进程时,信息传受双方的非对话状态往往给匿名求助者带去无力感,“讨论无法帮助到我的话题会让我觉得没有太大意义”(受访者SF),促使匿名求助者主动调整自身可见性。

对匿名求助者来说,取消或弱化自身在线上空间的可见性意味着他们很难参与线上的公开讨论。因此,即便部分匿名求助者意识到公开谈论关于自己的私密话题有损隐私,但为了获取参与公共讨论的机会,他们也会主动以求助人的身份出现在求助微博的评论区,在此过程中获得更多有用信息,拓展人际网络。实际操作中,他们会采取多种策略调整可见性动态,尽可能降低私人领域被侵扰的风险。

策略之一是检查个人账户。曾以求助人身份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的受访者往往会对个人微博账户进行自我审查,根据账户中呈现的内容衡量是否可以在匿名求助过程中调整可见性。受访者SF没有使用个人微博在评论区以求助人身份与网友互动,她坦言:“我的账号里有太多我的心情记录,我不希望就是让这样一个完全真实的我全部被暴露,但如果说我的这个号只是一个小号,然后里面可能只是只有一些转发啊,或者是一个虚拟形象,跟我本人形象相差十万八千里的话,我觉得是没关系的。”SF的话显示,匿名求助者会根据参与式监视(participatory surveillance)[23]的经验规训自身线上自我表露行为,评估私人领域被侵扰的风险。

策略之二是延迟互动。访谈资料显示,当受访者私信“@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博主求助信息后,博主往往会告知他们求助信息是否已经发出。一般来说,较短时间内就会有网友在评论区给出建议。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以求助人身份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的受访者没有立刻回复网友,而是有意拖延互动时间:“其实投稿前一两天已经有很多评论。我有意拖了一段时间,……,已经有了很多新的帖子之后我才回复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就是(希望)被更低程度地关注到。我看过我那个帖子,在我最后一次打开它的时候和我开始评论的时候,中间可能隔了三天左右的时间;它没有新的评论数增加,也没有新的互动了,然后我才开始回复网友。”(受访者WA)

策略之三是在与网友互动后删去自己的评论信息。在感知隐私焦虑的情况下,匿名求助者虽然会为了短暂恢复或强化自身可见性让渡个人隐私,但达到目的后会迅速消除个人数字痕迹,即自我消除(self-withdrawal)行为,[24]重新弱化自身可见性,避免过度窥私与非理性对话。受访者HF表示,当她与某位给出建议的网友互动后会立即删掉自己的发言,因为她害怕自己的留言可能会不断被其他意见不合的网友们回复,进而遭到攻击,认为在线上开放空间留下过多个人信息可能会带来危险和麻烦。

策略之四是将自己伪装成非求助者与网友互动。有此经验的受访者认为,一旦暴露自己的投稿人身份,网友窥私的目光将集中于自身,需要通过伪装来降低个人的被关注度。例如求助者SF看到评论区有一些前辈给出有效建议,想要继续追问,但又担心以求助人身份互动会增加自己社交账户中心情记录公之于众的可能性,因此她有意假装自己是普通网友与他人互动。受访者YX使用了相同的策略:由于网友们关注求助信息中关于家庭经济条件的描述,开展了较为激烈的讨论,为避免个人隐私被进一步窥探,她在与网友互动时并没有亮出求助人的身份,而是以普通网友的身份试图将话题引到她想要的方向。

03

余论

本文考察了社交媒体用户如何在公共空间中想象其传播行为的可见性及其表达策略,具体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交媒体用户如何划定信息可见性的边界,采取了什么策略表达自身;二是用户如何评估匿名发言的可见性风险,在什么条件下改变信息的可见性边界。以中介可见性为核心概念,结合对在新浪微博账号“@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匿名投稿求助的社交媒体用户的访谈,本文梳理了线上求助者对自身可见性的主观感知,以及利用社交媒体匿名表达的过程。

首先,为强化自我披露,也就是个人求助话题在特定群体中的可见性,社交媒体用户会从个人账户转向具有可观粉丝基础的树洞型自媒体博主进行匿名求助。对粉丝基础可观的判断建立在对此一具有网络节点色彩的中心式社交媒体账户的受众想象之上。由于求助行为将私人信息以匿名投稿的方式转移至非个人的、中心式的社交媒体账户,这在增强求助话题可见性的同时切割了求助信息与个人身份,显示了发起求助这个传播过程的选择性可见。其次,在匿名求助当中,被监控的焦虑令求助人挥之不去,此焦虑出自求助人推演的线上自我披露与线下私人利益的未预关联与潜在冲突。为中断这一未预关联,降低乃至消弭潜在冲突,求助人或进一步仔细审查自我披露的求助信息,在含混不清的有限表达中对其可见性二次弱化或增强。部分匿名求助者为获取在该情境下参与公共讨论的机会,会取消匿名或降低匿名程度,将完全匿名状态转变为部分匿名或非匿名,以求助人的身份在评论区与网友互动,恢复或强化自身在公共领域作为主体的可见性。实际操作中,部分受访者会采取审查个人账户、延迟互动、删去个人评论等策略对可见性进行动态调整,尽可能降低私人领域被侵扰的风险。此一调节游戏是传播主体隐私计算下的理性选择。

本文用“厚码”这一意象概括传播主体在社交媒体中想象其可见性及实施匿名等表达策略的过程。它历史性地展示了互联网在中国发展数十年后,特别是社交媒体成为日常媒介使用的渠道以后,作为传播主体的互联网用户对传播实践之公私边界的动态感知与调节。他们能够识别私人领域具有公共潜能的话题,通过理性计算将私人议题带入公共空间,借助社交媒体中的节点用户拓展议题的社会影响,激发公共讨论、惠泽同侪社群。概言之,厚码折射了一部分互联网用户可观的数字媒介素养和对社交媒体中介可见性的能动实践。不过,意在深度掩藏的厚码也揭开了互联网用户在数字媒介高度不确定变迁中应对未预的传播后果时采取的实用主义的社交回避。匿名发言以及围绕其进行的一系列临场发挥的调节游戏与其说是用户在中介可见性实践中游刃有余,不如说是以深度掩藏为战术,开展束缚性的有限公共讨论。

本研究存在诸多局限。首先是受访者的构成,本研究并未在年龄、性别、受教育背景、地域等人口学变量上取得平衡,未来可从上述维度扩大受访者的多元。其次,“@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作为自媒体博主(运营团队),虽然它对求助者来说没有门槛,但是博主会筛选投稿内容,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诸如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造成的不良影响。遗留的问题是,在没有筛选机制或筛选机制不够严格的线上匿名社交平台,社交媒体用户是如何看待该类平台的公共讨论和隐私边界的。一个可能的方案是可在后续研究中采用异质群体样本、动态变迁及跨平台数据,进一步探究社交媒体时代可见性扩张与公私观念变迁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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